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7〕174号)和《关于委托下放建筑业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25号)规定,经我局审核,魏映琴等10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陈景峰等6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方坎等1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谢和平等4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龚琴等7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刘志平等26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
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岳阳市2017年第4批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审批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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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