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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月报制度的通知 (岳建发〔2018〕12号)
编稿时间: 2018-03-14 02:52 来源: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建设局、建设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及时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月报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统计汇总工作统计范围为各县市区辖区内的所有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岳阳楼区、南湖新区的工程项目情况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上报。

二、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相关信息报送工作顺利开展。每月6日前,将上月办理完毕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通过网上报送电子版并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报送市局。

市局将实行月度统计、季度通报的工作制度,对报送及时、信息准确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迟报、谎报、不报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其它有关要求

1、请各地住建部门于3月21日前将分管负责人、承办单位人员按照附表一格式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电子邮箱(312376681@qq.com),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原件。

2、本通知所附电子表格可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yueyang.gov.cn/jsj)《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胡军  联系电话:13789009482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下载.xls

1、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联系表;  

2、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统计表;  

3、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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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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