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雨洪管理能力,推进黑臭水整治,加快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根据《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岳政办发([2018]4号)和《岳阳市城区海绵城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管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岳政办函([2017]7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至2020年,县城、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县级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治理,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的全覆盖;市城区到2019年基本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县市区到2020年全面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对湖区现有14座污水处理厂加快实施提标改造,使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二、主要任务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城区要按“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新城区排水管间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要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全达标。
2、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按照中央“水十条”要求,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公示的市城区32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责任主体为属地政府(管委会)。今年要对2017年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进行回头看,不能达标的,须在4月中旬整改到位(详见附表1);2018年底前,完成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7处(详见附表2);2019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5处(详见附表2);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水质改善,评估达标销号。同步推进市县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并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详见附表4),2019年初见成效,2020年基本完成,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同时,开展全市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市城区各区到2019年基本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县市区到2020年全面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
3、加快实施提标改造。各县市区要对加快实施污水厂提标改造,确保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8年底前完成4座污水厂提标至一级A(详见附表3);各县市区污染物排放一级B标准处理并排放污水的县城污水处理厂,2018年要开工建设,争取2019年完成提标改造。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推进城市生活污水设施建设、黑臭水治理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组织和推动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工作。
2、全面摸排底数。各县市区要开展辖区内黑臭水体、所有生活污水直排口排查和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普查工作,建立台账。
3、制定可行方案。各县市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要制定各处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直排口专项整治方案和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年度整治任务、推进措施、责任主体、责任人以及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4、及时报送资料。为加快推进项目管理力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各地住建部门要安排专人,按以下时间向市局综合科报送相关资料:各县市区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辖区内生活污水直排口排查情况、黑臭水体排查情况和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普查情况,并同时报送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直排口专项整治方案和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方案。从4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黑臭水体整治、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度。
5、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污水设施建设、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黑臭水治理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已纳入市年度综合绩效目标体系考核。市局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指导,并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任务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1、市城区2017年已完成20处黑臭水体“回头看”整改任务表.xlsx;
2、市中心城区2018、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表.xlsx;
3、岳阳市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表.docx;
4、县市区建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