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安防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小区安防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我们非常重视小区安防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已聘请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新建小区都实现了安防智能监控全覆盖。但有10%由物业企业承担专业服务的老旧小区,受条件限制,没有安装安防设施监控或不能正常使用。经调查,一是早先没有配置。老旧小区由于过去在开发建设时没有将监控设施纳入建设规划,由物业企业承担专业服务后,业主又不愿意承担监控安装和日常维修保养费用;二是维护不到位。部分老旧小区已安装安防监控设施设备的,由于没有专业物业服务或者物业收费偏低(大部分约在0.3元/平方米左右),物业企业日常维修保养经费紧缺,也没有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保养,致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三是全市约有60%的老旧小区以及90%以上社区没有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其安防监控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管理由属地政府负责。从我局职能职责来看,全市小区只要有专业物业服务管理出入的,都有安防设施,这是基本要求。老旧小区缺乏专业物业服务,所以安防设施滞后。
二、建议及举措
一是本着智慧城市管理发展的客观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议建立由政府主导并投入部分资金与社区居民自筹部分资金相结合的模式,加快对社区安防设施进行完善,提升老旧小区及社区安防管控能力。二是建议加快出台配套政策法规,完善老旧小区及社区安防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制度,确保老旧小区及社区安防监控发挥作用。三是建议将新旧小区及社区安防监控数据统一接入全市安防监控平台,增强监控信息资料的使用效率与使用质量。四是建议由属地政府主导,街道社区负责,对老旧小区及社区引进物业服务专业企业,提升老旧小区及社区安防管控能力。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配套政策法规建设。一是加快与城建、规范设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动,完善小区配套设施设备设计标准和交付使用标准。二是强化承接查验制度。物业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履行小区安防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的查验程序,促使开发企业按照设计标准安装和配置标准交付。
二、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对已完善安防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小区,督促物业依法依约加大日常维修保养,确保小区安防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对没有安装监控设施的老旧小区加大对属地监督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小区内监控、消防等安全配套设施设备。
感谢你对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承办负责人:赵海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长君 0730-8758002 13907309960